為了保護被征遷村民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他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,保障城南新區(qū)與飛地產業(yè)園建設按計劃順利實施,維護社會和諧穩(wěn)定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、《河南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辦法》等規(guī)定,經縣政府研究決定,下發(fā)本通告。
一、城南新區(qū)與“飛地”產業(yè)園征遷補償的基本原則
(1)堅持“以宅為主、人宅結合、公平公正、違法多蓋不多得、守法少蓋不少得”的原則推進征收拆遷工作。
(2)每戶合法宅基地按照0.25畝(167㎡)計算,容積率控制標準(≤1.5)予以認定(暫定每戶250㎡)。以土地確權證為準,如有未確權到位的,按照“村認定、鄉(xiāng)審核、縣備案”原則依法依規(guī)進行。
(3)人口認定以本村公安戶口底冊為依據,以拆遷公告發(fā)布之日為基準,由村委按照“4+2”工作法研究確定。
(4)一孩多宅情況,必須嚴格執(zhí)行“一孩一宅”政策,多出的宅基地不允許房屋安置,按照評估價予以貨幣補償;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多孩一宅情況,經村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認定,孩不照宅的可再安置房屋80㎡;超出計劃生育政策的多孩一宅情況,經村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認定,孩不照宅的可再安置房屋60㎡,均按建設成本價補交。
(5)多孩一宅、宅基面積超出0.25畝且孩子均已成家,經村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認定,原則上就本宅考慮分戶安置。
(6)建房面積250—600㎡部分,房屋安置后剩余面積按照農村建房成本評估價予以貨幣補償;建房面積超出600㎡的部分,按照600—800㎡、800—1000㎡、1000㎡以上劃分三個梯次,并按照評估價逐梯次核減20%補償;建房面積不足250㎡部分補齊建設成本后,可進行房屋安置。
(7)四世同堂且沒有分戶的,參考新鄉(xiāng)市內其他縣市相關實施辦法,由村委按照“4+2”工作法研究確定后,可再安置房屋40㎡。
(8)出嫁閨女無論戶口是否遷出,原則上不予安置,特殊情況由村委按照“4+2”工作法研究確定。
(9)享受國家住房政策的公職人員,房屋補償安置要與村民待遇有所區(qū)別,由村委按照“4+2”工作法研究確定。
(10)服役軍人、在校大學生等戶籍未在本村的,原則上按照村民待遇安置補償。
(11)非本村村民經村委許可在村內建房的,原則上只考慮安置一套住房。
(12)村民安置房為大產權房,簽訂預征收協議后,房屋補償安置一律不再隨建筑面積、人口增減而變動,待安置房建設完成后,預征收協議轉為正式協議并啟動村莊拆遷。
(13)在規(guī)定的期限內按照聯戶簽訂協議的給予貨幣或安置面積獎勵,但每戶獎勵安置面積不得超過20㎡。
二、依法整治私搭亂建
為加強城南新區(qū)與飛地產業(yè)園首批征遷村(城南新區(qū)4個:城關鄉(xiāng)陳堂村、山里寨村、楊徐寨村,魯崗鎮(zhèn)黃寨村;飛地產業(yè)園3個:王村鄉(xiāng)前方莊村老宅區(qū),城關鄉(xiāng)中孟村、西孟村)建設管理,提升村民自覺遵守城市規(guī)劃管理意識,在上述村莊開展私搭亂建和違法建設整治行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1、整治內容。城南新區(qū)與飛地產業(yè)園首批征遷村不得再新建、擴建、改建、翻新房屋或附著物等設施,正在建設中的,立即停工、維持原狀。
2、依法拆除。未按要求停工的一律由城管、規(guī)劃、住建、綜合執(zhí)法等單位和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依法予以處罰并拆除。所有私搭亂建、違法建設一律不予補償。
3、對黨員干部及公職人員存在違法建設行為和不配合違法建設整治的,由紀委監(jiān)委、檢察機關依法依紀予以處理。對干擾、阻撓有關單位依法實施整治行動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。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4、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8286866 ? 8299685 ?15617151625
5、本通告解釋權歸封丘縣人民政府。
封丘縣人民政府
?2022年5月